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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各级政府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处理设备,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政府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绍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绍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月亮
  副组长:
  张海龙  市政府
  叶 根 市公安局
  沈荣根 市人口计生委
  成 员:
  杨志强 市委宣传部
  楼灿忠 市发展改革委
  何建通 市旅委
  李妙芳 市教育局
  祝智贤 市监察局
  姜晓迪 市民政局
  吴绍庆 市司法局
  何俊杰 市财政局
  陈树荣 市人事局
  马立远 市劳动保障局
  邹欢昂 市国土局
  石 坚 市规划局
  冯吉文 市建设局
  周 伟 市农业局
  徐仁怀 市外经贸局
  方 丽 市文广局
  郑 杰 市卫生局
  方乔英 市民宗局
  陈烈虎 市统计局
  章忠擎 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
  邓大庆 市城管执法局
  周 英 市外侨办
  沈秋水 市台办
  杨志敏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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