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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2009-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绍兴市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2009-2011年)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功能布局、业务用房、设施设备配备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明确各级政府在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责任,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目标实现。
  2.公益性质。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统一规划。完善并实施“十一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立足现有卫生资源调整,实施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或新建,健全服务网络。
  4.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使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建设,全市所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符合基本标准要求,达到功能定位、房屋面积、床位设置、科室设置、设备配置的标准化,至2011年底标准化率达到100%。
  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2。
  二、建设标准
  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基本标准实施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服务功能不全、业务用房不足和设施设备不齐的突出问题。
  (一)功能定位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坚持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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