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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卫生局:负责从业人员身体检查和健康证核发工作;监督检查夜宵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夜宵摊点周边地区噪声、油烟排放的测定和监管。
  绍兴电力局:根据场地情况,组织接入电源(原则上走地下暗线),安装电表控制电源,并做好网点日常用电保障工作。
  市工商局:向经营者开展经营法规和经营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网点之外夜宵摊点及店外占道餐饮的规范与取缔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液化石油气罐、燃气灶具的质量监督监管。
  越城区政府:做好网点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废水污水统一倒放,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网点流动厕所的添置及安放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及维修。
  市水务集团:负责网点自来水的接入,视网点情况按摊位设计布置水龙头并安装水表;负责指定污水统一排放的排污口,协调落实污水的统一倒放。
  市燃气集团:负责对经营者燃气安全使用规范的培训教育,做好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监测。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详见附件)。
  (二)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的正面宣传,争取广大经营者的支持和理解,提高社会认可度和市民知晓率。
  (三)经费保障。市政府每年设立市区夜宵摊点集中管理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摊点的日常管理。市财政按实核拨列入规划定点的8个网点建设和维护经费,先行安排昌安立交桥下、迎恩门以北路段和人民中路原弹力丝厂门前路段3个试点网点的建设维护经费190万元。

  附件:
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陈长兴
  副组长:
  任 勇  市政府
  施久海  市城管执法局
  成 员:
  叶 根  市公安局
  阮坚勇  市财政局
  金百富  市规划局
  张顺建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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