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25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九日
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市区夜宵摊点管理规范、有序,提高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决定对市区夜宵摊点开展相对集中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为目标,坚持“便民、为民、惠民”的原则,按照“相对集中、规范管理”的要求,对市区夜宵摊点开展相对集中管理,努力实现网点设置科学化、经营服务规范化、长效管理制度化,力争把市区夜宵摊点打造成为一道繁荣、安全、卫生、亮丽的城市风景线,推进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规划布局(一)网点布局。按照“不扰群众,不碍交通,方便消费,易于配套”的要求,在市区确定8个集中管理网点、约200多家夜宵摊点:
1.昌安立交桥下东西向约长500米路段(45个摊位);
2.迎恩门以北约长250米路段(40个摊位);
3.人民中路原弹力丝厂门前长300米路段(23个摊位);
4.中兴南路鲁迅中学东侧约长200米路段和城南大道浙化联至万通别克门前人行道200米路段(42个摊位);
5.延安路环岛转弯处空旷区域(22个摊位);
6.大龙市场对面情缘龙山南侧人行道空旷区域(18个摊位);
7.火车站广场车站路南侧空地(6-8个摊位);
8.城南大桥南岸桥下临河地块(10个摊位,打造精品夜宵摊)。
(二)网点建设。实现“二通”、“二添”和“一统”。“二通”即根据网点实际情况统一通电、通水,保障经营者的用电和用水需求;“二添”即添建垃圾箱和污水收集器具等卫生设施,添设必要的移动厕所;“一统”即夜宵摊收摊后,统一到指定地点倒放污水。
(三)摊点设置。摊点设置必须做到“三个基本一致”和“三个基本统一”,即做到帐篷长宽、外形、大小三个基本一致,对餐车餐位摆放、餐桌椅数量及营业时间(22:00-次日凌晨4:00)实行三个基本统一。每个摊点均需配置1顶帐篷、1个灶台(摆在帐篷外)、1个菜蔬展示台、桌子4-5张、每桌椅子4把、1-2个污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