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市文化局:负责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措施;传播全民创业的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舆论氛围;塑造具有武汉特色的创业文化;支持文化领域的企业创立和发展。
市监察局:构建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全民创业指导目录;负责放宽民间投资领域,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营造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平市场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创业环境。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实施民营科技百星工程;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相关经济、科技指标完成情况。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创业。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财政支持,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体系建设。
市城建委、市交委:负责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创造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平市场环境;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规划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二次创业平台。
市城管局: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研究制定支持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活跃经济的关系;落实文明执法的有关规定。
市农业局:负责扶持农业劳动者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业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立和发展。
市卫生局:负责规范和简化医疗等企业的创业登记前置审批环节;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事业等相关领域。
市商务局:负责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立与发展;负责支持境内外人员来汉创业、引导外资外地企业来汉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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