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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4.夯实网络平台。做好“全民创业网”的网络建设和维护,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充实服务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增强链接功能。加强区级全民创业网络建设,积极与市级创业网络实现对接。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区级政务中心创业服务网络化建设。各相关市直部门结合已有网络资源,开辟全民创业服务窗口,明确服务信息和服务内容,为创业者提供良好服务。
  (五)强化工作考核
  1.建立健全促进创业的指标考核体系。把创业政策完善落实情况、创业培训质量、创业服务效果、创业的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的实际效果等作为衡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市、区及有关部门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
  2.强化创业工作目标的督促检查。市、区对创建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同时建立创业目标任务督促和考核制度,实行逐月报告、定期督查、随时抽查、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市里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对各区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评,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3.建立创业目标完成情况评估制度。考核评估主要依据4个方面进行评估:新增创业人数台帐是否健全,表、卡、数据是否统一;新增创业人数统计是否来源于当年企业新增从业人员、新增个体经营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综合参考第三方评价、居民满意度;统计、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3方会审评估和确定的指标数据。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各区年度就业资金分配、当年单位评先以及奖励挂钩。考核评估完成后,将对创建中创业环境优良、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影响创业城市创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分工
  市直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根据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相关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市经信委(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草拟全民创业综合性政策文件;研究全民创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千亿板块百亿园区”创建;健全市级创业服务体系;编辑全民创业工作简报;承担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保局(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落实全市创建工作目标;加强与市经委(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以创业促创建、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初始创业政策;建立全民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吸纳再就业人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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