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创业培训
  1.加大创业培训规模和力度。动员社会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建立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需要的创业培训体系。依托各级各类创业服务指导机构,大力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每月定期举办“创业武汉”系列公益培训活动,打造公益创业培训品牌。探索适合不同对象要求的培训模式和培训技术,针对高校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推行“订单式”培训,采取“企业提供岗位,政府组织培训”的模式,提供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定岗培训综合服务。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通过案例剖析,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不断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实施创业培训工程。建立全民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增加政府对创业培训的投入,对创业扶持对象参加创业技能培训,给予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培训机构对创业培训合格者积极提供就业指导、项目开发、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3.加强创业实训。依托都市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再就业基地,建立创业实训基地,推进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形成创业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为缺乏工作经验的创业者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搭建创业实践的平台。
  (四)强化创业服务
  1.建立创业服务组织。建立市全民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财会、法律和劳保等代理服务,开展政策、信息、技术和融资指导等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技孵化器以及各类创业基地的服务功能,为有意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和创业辅导服务。建立创业诊断服务的专家队伍,定期开展日常性的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项目评估论证,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
  2.加强项目引导。收集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示范效应大、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便于创业者参与的项目,逐步建立创业项目库,定期举办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活动,将项目推荐给创业者。如具备一定条件、规模,还可适时举办“创业项目博览会”,为创业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依托各级社团组织、各类专家及成功企业家,成立包含各类专业人才的创业导师团,积极开展开业指导、创业项目评估论证、企业诊断等服务活动,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
  3.做好创业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改造、再利用,搭建创业平台,依据自身资源条件,加强引导,注重各类专业市场和楼宇经济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创业场地和设施。充分整合利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加强下岗职工创业和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创建“千亿板块百亿园区”,构建广大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基地,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百千万”工程,在中心城区市级都市工业园区和远城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中专门开辟初次创业场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