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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年第二期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名额分配见附件2,请各市(区)和相关学校按照要求确定参加培训学员名单,填写《2009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师资培训报名表》(附件3),于开班日前3天电传至各培训院校。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员培训报名表和近期二寸照片5张。报到时间为开班前1天。
  省级培训未覆盖的专业,将推荐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员参加国家级培训。
  未分配名额的中等职业学校,如有本次省级培训涉及的12个专业的培训需求,请直接与省教育厅职成处或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报到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安市兴庆南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干部培训楼(杨凌示范区邰城路)
  陕西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陕西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至善园(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西安市文景北路)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培训中心(杨凌示范区渭惠路)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西路48号)
  六、相关要求
  (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职业教育项目、提高教师合格率、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职业教育师资水平、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办学实力的根本大计,是今年我省发展职业教育的中心工作之一,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二)各市(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着眼长远,克服人员紧张、专任教师带课任务重等困难,切实为教师参加培训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被推荐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抓住大好机遇,按照培训基地安排的时间、项目和要求,认真参加所有项目的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力争在职业教育理念、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进步和收获,尽快成为学科、专业带头人,为学校和当地职业教育发展作出新贡献。
  (四)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对我省中职师资培训工作的研究,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培训计划,对教学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尤其要紧密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需求实际,切实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同时,要认真总结培训经验,加强服务与管理,努力改善培训工作环境,努力把我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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