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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茶叶产业建设茶业强市的意见

  (二)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名优茶竞争力。各地要依托“国家龙井茶原产地保护越州产区”的优势,以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启用为契机,以“一县一品”为基础,打造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企业自主创牌,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品牌集中,联合形成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较大的品牌。全面推广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鼓励制(修)订茶叶产业标准,开展茶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的认证。支持和鼓励企业及各类茶叶生产主体创建国家级、省级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着力培育生产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茶叶专业合作社,鼓励其推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植保服务、统一品牌销售等模式,提高茶农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鼓励茶园连片流转,促进茶叶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进一步做大做强茶叶龙头企业,支持茶叶企业合作、兼并、重组和上市,鼓励茶叶企业外建基地、外引资金、外向创汇,提高茶叶外向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其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健全茶叶营销体系,扩大市场占有率。在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同时,加强产区市场的规划建设,大力培育发展茶叶青叶市场,支持茶叶企业收购青叶集中加工,实现茶叶生产和加工的分工分业。鼓励农民经纪人、农村贩销大户从事茶叶贩销经销,促进茶叶市场流通,着力构建新型茶叶流通体系。积极主办各类茶事活动,组织重点茶叶品牌和企业抱团参加国内、国际茶叶博览会,发展连锁店、专卖店,提高绍兴茶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占有率。做大做强现有茶叶专业市场,争取建立中国茶叶指数信息平台。
  (五)进一步拓展茶产业功能,延伸茶叶产业链。大力拓展茶叶精深加工,鼓励茶叶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作,加快茶食品、茶饮料、茶保健等新产业、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拓展茶叶多种功能,提升茶叶附加值。深入挖掘茶文化休闲功能,择优支持一批“茶文化”、“茶乡游”、“茶楼”、“茶庄”等文化旅游项目和设施,推动绍兴茶叶产业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四、加快发展茶叶产业、建设茶叶强市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茶叶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茶叶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理顺茶叶行业管理体制,实行上下对口管理。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建设茶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茶叶产业提升发展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政策实施等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强化政策扶持。从今年起至2012年,市财政每年调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茶叶产业发展。对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的良种茶园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50万元。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茶厂优化改造、标准化茶厂和名优茶加工集聚小区(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5万元、10万元补助。对茶叶企业新购置加工设备一次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新增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茶叶品牌及茶叶企业到国外参展的,按市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补助。新获得“省十大名茶”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的新设茶叶连锁店或专卖店任务的县(市、区),按每家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自营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且自营出口增幅10%以上的茶叶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名优茶加工企业和1000万元以上的大宗茶加工企业,其建设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所在地政府给予财政支持。上述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制订。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对获得市级补助和奖励的,给予等额配套补助和奖励。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向茶叶产业倾斜,鼓励工商资本投入茶叶产业,建立多渠道投入茶叶产业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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