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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应对天气变化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应对天气变化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教基函〔2009〕39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近来,我国北方地区普降大雪,有些地方出现多年罕见的暴雪天气,个别省区还发生大雪压倒校舍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目前,我区已进入冬季,一些地区气温骤降,恶劣天气增多,是火灾、交通、煤气中毒、房屋倒塌事故高发期。同时,又值甲型H1N1流感持续蔓延,学校存在聚集性疫情的威胁。现就做好应对今冬天气变化,积极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范大雪、冰冻、大雾等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工作。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和农村牧区边远地区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凡是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

  二、要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要提示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要提示校车驾驶人员和学生家长按照雪、雾天气安全要求行车,不违章超载运行。有条件的要请家长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

  三、要重点预防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继续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对校内燃煤取暖宿舍的排查,集中开展一次加强预防煤气中毒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进一步落实好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夜间值班的巡查工作,将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学校要组织开展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加强对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管理。

  四、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要求,减少大型集会活动,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要加强卫生教育和管理,保持教室和宿舍空气流通和清洁卫生,防止引发流感。

  五、要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在辖区内发生因极端天气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师生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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