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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09〕1029号)


各盟市卫生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进展,适时调整预防接种的重点,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地第一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基本接种完,各地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印发的《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对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国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但是,根据自治区疾控中心掌握录入信息情况看,全区各地只录入7万多人接种个案信息,各地均未全部录入。请各盟市卫生局接通知后,要求所辖疾控中心将第一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尽快全部补录到国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于每日15:00时前将疫苗接种人群分类统计(见附件1)上报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和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同时继续认真按时报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进展日报表 。

  二、全区各地在总结第一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精心组织好第二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自治区卫生厅于2009年11月11日已将国家调拨我区第二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陆续下发各盟市,随着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的变化,接种工作要突出重点,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疫苗接种要优先考虑人口密集地区,易发生暴发传播的单位和人群,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城镇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小学的师生等人员中进行接种,要加快接种进度,不许滞留,我厅将根据接种进度分配下批疫苗。请各盟市卫生局将接收到第二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分配接种计划和接种重点人群(见附件2)于2009年11月19日前报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汇总后报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同时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及时将每名受种人员的个案信息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和录入。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印发《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及时报告预防接种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技术指导和督导,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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