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内容
| 是
| 否
| 存在问题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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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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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液氨、硝酸等危化品贮罐区是否分别建设事故围堰,并根据贮罐有效贮存量和消防要求确定围堰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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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堰是否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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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贮罐是否设喷淋装置和自动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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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贮是否设单独事故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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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急池容积是否满足厂内最大贮罐贮存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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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急池是否与厂区生产设施设沟、槽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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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渣场地质安全稳定性、库容量、周边土壤及地下水、地表水、应急防范措施等进行环境污染现状评估及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全面进行整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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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国土资源和安监等部门管理规定,开展渣场地质灾害评估和安全评价工作。是否根据评价结果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渣场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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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突发事件是否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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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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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包括以下内容:环境风险隐患点位、数量、应急设施名称及数量(物资、器材)、应急处置方法、应急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急报告及责任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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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应急措施是否有效,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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