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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解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电解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表(表5)

  环境污染整治类(噪声)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督查内容

存在问题

备注

厂界噪声超标的生产企业是否针对噪声源采取建筑隔声、设备消声等措施。

 

 

 

 



  重庆市电解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表(表6)

  环境风险整治类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督查内容

存在问题

备注

一、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硫酸、液氨、硝酸等危化品贮罐区是否分别建设事故围堰,并根据贮罐有效贮存量和消防要求确定围堰容积,

    

围堰是否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液氨贮罐是否设喷淋装置和自动报警装置

    

液氨贮是否设单独事故池。

    

事故急池容积是否满足厂内最大贮罐贮存量要求

    

事故急池是否与厂区生产设施设沟、槽连接。

    

是否对渣场地质安全稳定性、库容量、周边土壤及地下水、地表水、应急防范措施等进行环境污染现状评估及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全面进行整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企业是否按照国土资源和安监等部门管理规定,开展渣场地质灾害评估和安全评价工作。是否根据评价结果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渣场整治工作

    

二、环境突发事件是否急预案

是否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包括以下内容:环境风险隐患点位、数量、应急设施名称及数量(物资、器材)、应急处置方法、应急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急报告及责任制等。

    

是否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应急措施是否有效,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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