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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对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本方案设一级指标(A级)6项,二级指标(B级)16项,总分值1000分。

  (四)2008年县域内教育系统有下列情况的,分别从督导评估总得分中扣除10-20分: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有严重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日照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等现象。

  (五)本方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督导评估指标及分值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A1组织领导

140

B1教育决策

70

B2督导整改

70

A2教师队伍

140

B3教师配备

80

B4教师培训

60

A3普高与中职协调发展

80

B5普高与中职比例

40

B6重点学校建设

40

A4办学行为

200

B7课程实施

50

B8办学常规

150

A5办学条件

180

B9校舍用房

60

B10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60

B11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60

A6经费投入

260

B12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比例

20

B13教师工资

60

B14公用经费

60

B15学生资助

60

B16教育附加

60

合计总分

100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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