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通报
(日政字〔200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2007年11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并于同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市首家国内主板市场发行债券,同时派发认股权证的上市公司。此次发行债券8.8亿元(年利率1.4%,六年累计可降低财务成本2.5亿元),主要用于日照港矿石码头二期工程、中港区护岸工程及收购集团公司建设的日照港西港区二期工程。这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成功,提升了日照港的经济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根据日政发〔2006〕47号文件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通报表彰,并对积极推动和组织实施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给予20万元奖励。
希望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搞好规范运作,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全市各企业要学习借鉴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融资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认识,积极探索上市融资途径,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努力做大做强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加快企业上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支持、鼓励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全面推进我市资本市场的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