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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认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岗位职责》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10.巡考人员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监考人员应促其立即改正,并向考点主考反映。对无明显改正的监考人员,须向主考提出撤换。
  11.每场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要监督、检查《考场记录表》的填写等具体实施情况。
  12.巡考工作结束后,巡考人员要及时填写相关巡考表格,并在考试结束后交考试管理机构。

  附件6: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申请表

考点名称(盖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交通情况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QQ

 

计算机条件

计算机教室名称

考试机数量(台)

备用考试机数量(台)

考试用机所在IP地址段

 

 

 

 

 

 

 

 

 

 

 

 

合  计

   

计算机教室目前主要用途、利用率

 

考场服务器配置

 

考场服务器软件

 

考试计算机配置

 

考试计算机软件

 

网络条件

主干网带宽

□10M  □100M   □1000M

交换到桌面

□10M  □100M   □1000M

互联网接入

带宽:

接入方式:

□组织过机考  □未组织过机考

□参加过机考培训  □未参加过机考培训

UPS不间断电源:

□有         □没有

人员配备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无纸化考试工作岗位

 

 

 

 

 

 

 

 

 

 

 

 

 

 

 

 

 

 

 

 

 

 

 

 

 

 

 

 

 

 

远程监控设备配备或拟配备情况:

 

 

 

 

 

 

计算机教室管理现状和成为考点的管理思路

 

 

 

 

 

 

盟市考试管理机构考察情况

 

 

 

 

 

 

 

盟市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日期:

                                  盖章:

自治区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日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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