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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认定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岗位职责》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监考人员对在考试中途确需离开考场的考生,必须有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前往。
  第十条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应当检查考生操作情况,组织考生有序退场,并清理考场。
  第十一条 监考人员应当根据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并由监考人员共同签字。对于考生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应当详细记录该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事件具体内容及处理结果;对于考生的违纪行为,应当详细填写违纪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违纪事实,并附有关证据,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向考试管理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监考人员应及时将整理后的《考场情况报告单》送交主考验收,再交存考试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为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考点技术维护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第十三条 监考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监考。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在考试期间所在的考场内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准有吸烟、聊天、看书、读报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不得向外界泄露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 监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认定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考点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考点认定标准。
  一、考点的人员配置
  考点必须配备考点主考(考点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和监考人员。
  考点主考须配备1名,负责考点的全面管理工作。
  系统管理员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并能维护计算机网络,熟悉并能维护计算机服务器(包括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能熟练操作内蒙古从业资格考试系统管理端、考试端软件。
  系统管理员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系统管理员按以下标准配备:100人以下的考点配备1名,100人以上的考点,每增加100人增加1名系统管理员。
  监考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60人以下的考场配备2名,60人以上的考场每增加30人补配备1名。监考人员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涵养,熟悉计算机网络,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并能熟练操作内蒙古从业资格考试系统考试端软件。监考人员必须通过盟市以上财政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考点、考场的设置要求
  考点、考场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考点应具备无纸化考试要求的场所,按标准设置机房,配置完备计算机考试设备。
  2.考点要配备具有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的工作人员,要求计算机技术力量雄厚。
  3.考点要求社会公众信誉良好。
  4.考点只能在本盟市区域内设置,严禁在本区域外设置考点。考点必须设在旗县级(含旗县级)以上地点。
  5.考点必须具备良好的考试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考点设置既要相对封闭又要便于考生疏散又可防疫传染病发生。
  设置的考场教室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桌椅齐全,考场所配置的考试计算机必须符合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且具有考试监控设备等基本条件。
  6.考点布置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考点大门处要有清晰明显的考场示意图或考点平面图;维护考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应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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