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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化学清洗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

  1.6MPa以下锅炉不少于8台

质量体系要求

1.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质量保证工程师1名(应有中级以上职称资质,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单位);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质量管理职责。

2.    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等;根据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应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合项目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素控制内容。

3.    具有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至少应包括:技术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药品入库检验制度;档案资料的保管制度;清洗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清洗方案、作业指导书。



  附件2:
  锅炉化学清洗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所在国

 

所在省

 

所在市(地)

 

所在区(县)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互联网网址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批准成立机关

 

营业执照登记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成立日期

 

开始工作日期

 

固定资产(万元)

 

注册资金(万元)

 

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职位

 

质量保证负责人

 

总 人 数

 

取得相关认证

认证项目

认证机构

认证日期

认证有效期

 

 

 

 

 

 

 

 

 

 

 

 

 

 

 

 

 

 

 

 

申请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负责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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