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
2.安徽省“十二五”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
3.安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省科技厅负责编制)
4.安徽省“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民委负责编制);
5.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省民政厅负责编制);
6.安徽省司法行政“十二五”发展规划(省司法厅负责编制);
7.安徽省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十二五”发展规划(省公安厅负责编制);
8.安徽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省林业厅负责编制);
9.安徽省“十二五”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省质监局负责编制);
10.安徽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编制);
11.安徽省“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省旅游局负责编制);
12.安徽省“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省档案局负责编制);
13.安徽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省地震局负责编制);
14.安徽省“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省气象局负责编制);
15.安徽省“十二五”人防建设规划(省人防办负责编制);
16.安徽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省政府应急办牵头编制);
17.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省扶贫办牵头编制)。
四、区域规划(2个)
1.皖北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市编制);
2.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市和部门编制)。
五、市县规划
由各市县负责部署。
附件2
安徽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56个)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的研究课题(11个)
1.安徽“十一五”规划实施效果评估研究(以“工业强省、东向发展、创新推动、中心城市带动、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六大战略为重点),由安徽大学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