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9〕1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省“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妥善应对新挑战,顺利推进安徽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提高规划科学性。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全力搞好服务,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发展目标等方面的衔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任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为高水平地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日趋增多的情况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我省“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安徽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必须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深入分析、全面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化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进一步明确我省发展思路,并提出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