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2009年冬2010年春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安字〔2009〕17号)
各区县商务委(局),开发区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2009年冬2010年春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商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09年冬2010年春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做好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
继续做好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夯实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结合行业特点,认真总结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行业安保工作经验,固化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对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对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通过了开业前消防安全验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健全并切实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经营销售、生产加工、储存展示、居住生活等“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排查整改等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商业零售和餐饮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区县商务部门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商务部门无处罚权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给企业指出,对拒不改正的,书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通过加强各监管部门的联动,努力实现安全监管的叠加效应,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要结合2009年冬2010年春元旦、春节等法定节日集中,3月份“两会”召开的具体情况,提前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力做好行业安全保障工作。要认真落实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假日工作机制,对重点单位和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力保节假日安全稳定和“两会”期间商务行业运行安全。
二、深入开展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地下空间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地下空间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结合商务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继续加强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地下空间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自11月中旬至2010年1月,按照辖区政府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地下空间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经营单位做好地下空间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商务行业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