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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全市财源建设奖励政策的通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8年度全市财源建设奖励政策的通报
(日政字〔2009〕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财源建设政策,不断强化财源建设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财源经济健康发展。2008年全市30户重点企业中,有7户企业地方税收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其中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分别增长116.17%、55.13%和65.86%;全市纳税前10名的企业共实现地方税收13.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7%;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山东滨江集团在日照设立总部并汇总纳税,成为首个享受“总部经济”奖励政策的企业;拉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现代物流等投资6.68亿元;新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等省级名牌28个。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日政发〔2006〕18号)和《日照市财源建设考核实施办法》(日政办发〔2008〕61号)文件精神,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策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对2008年度全市财源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经过严格考核,市政府确定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考核项目的82个单位(个人)享受2008年度全市财源建设奖励政策,现予以通报奖励(名单见附件)。

  2009年,我市财源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市里将结合落实省里促强扶弱的财政政策机制,根据财源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补充、完善财源建设政策措施,再出台一批单项财源建设扶持政策,形成以现有政策为主体、单项考核政策为补充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壮大骨干财源、培植优质财源、拓展新兴财源、发展县域财源。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这次受到通报奖励的单位为榜样,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好财源建设扶持激励政策,努力构建地方新型财源体系,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享受2008年度全市财源建设奖励政策的单位及个人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享受2008年度财源建设奖励政策的单位及个人名单

  一、财税指标考核前2名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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