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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监局、湖州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
  (四)食品流通环节
  主要任务:1.全面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2.全面推行“一票通”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继续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信息公示等制度。3.加大“现代流通网”的增量、提质、扩面力度。各级政府要创造各种工作便利,进一步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4.全面推进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的整顿和规范,充分发挥试点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改造提升。引导农村食杂店向“万村放心店”工程的示范店转化提升,引导农村小菜场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5.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等的监管力度,切实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6.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贸粮局、市供销社、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五)餐饮消费环节
  主要任务:1.加强餐饮单位溯源监管。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2.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具和食品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作为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加强规范管理,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提高持证率。3.大力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继续对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五常法”管理,全面推行卫生信息公示,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4.组织重大节日期间全市集中检查,开展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大众饮食街、大排档等重点区域公共餐饮的专项整治。5.加强对农村家庭聚餐的食品卫生指导和规范,全面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完善聚餐申报及卫生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贸粮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六)畜禽屠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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