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意见
(日政发〔200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订单农业”是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降低农民种殖、养殖风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开展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农户互动”的总要求,以发展“订单农业”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化、品牌化为重点,以推动农村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为目的,强化合同行政指导,打击合同欺诈,通过订单助农、兴农、富农,加大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原则目标
工作原则:1、政府支持、工商推动、部门配合、农民自愿的原则;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3、立足职能、不越位、不缺位的原则;4、注重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5、工商所能、法律所依、农民所愿、企业所求的原则。
工作目标:全市要帮扶涉农企业200家,建立联系点(基地)100个,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50种,在茶叶、水产、蔬菜、畜禽、水果、粮食等农业主导产业,要全面发展“订单农业”,力争到2012年农业订单覆盖面达到85%以上,“订单农业”的产值要达到主导农产品交易总额的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扶持“订单农业”主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发展“订单农业”的主体和核心。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强做大,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各类工商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或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产品经营;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化水平;引导农户积极实施“订单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