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由市及各区县教育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的中考招生阅卷工作领导小组。阅卷工作由中考招生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
3、阅卷教师实行聘任制,由阅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任。阅卷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在职教师。
4、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市派阅卷检查员统一带往各阅卷点。
5、阅卷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密封,经阅卷组负责人签字后送市教育局保密室。同时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责成专人将储存考试数据的微机进行保密处理,并将原始试卷妥善保存3个月,以备查询。
八、录取
1、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及各区县教育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组成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录取工作由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
2、读取志愿卡。考生志愿卡读取和公布考生成绩时间安排在6月26日前,录取时间与读卡时间同步,调剂录取截止日期为7月15日。各高中学校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录取完成后现场注册。
3、划定分数线。①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在各招生区域内,按各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指标生录取工作线,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可依次降分录取,最低可降低40分。②统招生录取工作线。指标生录取结束后,按各招生区域内所有高中学校统招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统招生录取工作线。③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成绩,原则划定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的录取均不能低于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分三批录取。
第一批:指标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工作线上,按分配数和考生志愿,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降低40分后,仍录不满的,其差额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第二批:统招生录取。①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各区县教育局批准的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各学校按统招艺体特长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5月底前由各区县报市教育局。录取时,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统招录取工作线下100分内,统招艺体生计划仍录不满的,不再降分录取。②文化课统招生录取。在统招工作线上,各高中学校按招生区域、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统招录取工作线上生源不足的,适当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