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里成立小麦高产示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技术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验收总结等工作。各项目区县也要建立相应机构,注意吸收项目区中相关乡镇领导和技术骨干参加。
(二)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重点建立健全四类档案:1.资金管理档案。要严格按照财政有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预算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支付。2.项目区农户档案。以村为单位逐户详细记录种植面积、种植品种。3.分级供种档案。按照“乡镇有分解表、示范村有供种清册、示范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到村、到户的明细档案。乡镇任务分解表一式2份,分别由乡镇和各区县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区县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财政报账,并在良种供应时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4.项目实施档案。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用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为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提供依据。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区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示范活动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达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百亩方有技术骨干、十亩田有技术标兵的高产示范要求。要组织专家深入示范区,开展小麦苗情、墒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提高项目区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
(四)搞好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各区县农业局要加强材料收集,建立活动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并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随时进行检查督导。各区县要于2010年5月下旬,对小麦产量进行初步测产,市里将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验收;2010年7月20日前,写出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各区县要将测产和总结报告及时报市农业局。
七、项目进度安排
高产示范工程分七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5月中旬之前,制定高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项目区进行具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