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各级发展改革、经贸、科技、财政、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合理调配利用各项扶持资金,支持有关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大项目。按照《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必要的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推动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完善落实奖励政策,对列入省级(含省级)以上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设计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列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进入全国百强的电子信息企业和软件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应给予适当的配套或奖励资金。
(三)加快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广泛、安全可靠、支撑宽带多媒体以及融合业务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基础网络特别是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率,为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强化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重点扶持日照软件科技园、高科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展,鼓励数字动漫、服务外包等基地建设,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和企业聚集,发展产业集群。
(四)加强技术创新和对外开放。加大对信息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每年扶持一批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推动产学研联合,提高自主发展能力,降低对外技术依存度。积极研究国内外有实力的信息产业企业发展动态,加强交流与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积极扩大产品出口。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与创新团队。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重点企业面向市场需求,推进与行业应用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实用性人才。信息产业、教育、科技、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水平。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贯彻落实《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提高我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规范化发展水平。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建立健全量化考核标准,并逐步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加大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宣传,重点推广支柱产业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点的技术成果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