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通知
(日政发〔2009〕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扎实开展“大项目建设年”活动,集中精力抓好项目推进和建设,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将内资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外资投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的106个招商项目确定为2009年度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2007年以来,我市开始实行重点招商项目目标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落实,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进一步加大重点招商项目的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同时,要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强化领导推动力量,继续坚持四个优先(土地指标优先、优惠政策优先、金融部门优先、领导力量优先)的推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包保联系重点项目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和园区推进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成效。
二、要切实加大抓落实、抓推进的工作力度。招商引资重点在招引、关键在落实。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懈努力,招引了一大批在谈项目,年内,要以“大项目建设年” 活动为契机,继续抓招引、抓开拓,切实抓落实、抓推进。要以公布的招商项目为重点,加强领导力量,健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推进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对每一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采取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务实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要加强面对面的协调和指导,逐一排除项目推进中的障碍,加快项目推进步伐,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三、要进一步搞好重点招商项目调度督查。各级政府和招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库,切实加强对招商项目的调度督促,努力推进重点招商项目的落实。市招商委办公室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调度督查,对项目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情况,提报需要市政府和市招商委研究解决的有关问题。对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各级政府和项目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调度和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市政府将对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项目推进成效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要搞好招引重点项目与大项目管理工作的协调衔接,及时将具备条件的重点招引项目纳入大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