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环境卫生整洁。组织动员社区居民人人动手,彻底清扫居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室内常通风,无异味。
2.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习惯。开展健康知识、文明卫生意识及防病知识学习宣传,每个家庭成员均掌握基本的健康保健知识。从自身做起,控油、限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贵在坚持,主动控制和消除生活行为中危险因素的影响,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习惯。
3.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转变观念,从我做起,增强家庭成员防病意识,主动配合“片医”做好健康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管理。科学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家庭成员慢性病及传染病得到规范管理,妇女、儿童保健得到系统化管理。
三、2009年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4月)。4月上旬举行全民健康行动启动仪式,出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启动全民健康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11月)。建立包靠责任制度,深入社区进行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发放健康知识手册、宣传画册和健康指导工具,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的创建要求,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创建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09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11月底前写出开展全民健康行动工作报告。市政府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命名表彰一批“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对2009年全民健康行动进行总结,在巩固完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促进全民健康行动深入开展的长效机制,为下一年度的工作奠定基础。
每年年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上年度全民健康行动实施情况,统一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民健康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全民健康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负责辖区内全民健康行动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全民健康行动相关任务的落实。卫生部门负责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及、社区卫生服务开展以及有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考核;市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社区环境卫生设置配套、卫生保洁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部门负责社区健身活动场地的规划设置;体育部门负责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并不断加大对新建和扩建小区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全民健康行动的组织落实;宣传部门负责媒体宣传工作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继续支持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负责相关社会群体的宣传动员和支持参与。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全民健康行动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