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交通秩序管理。主要解决城市交通拥堵,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加大出租车、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管理力度,对城区几处商业中心区交通秩序实施重点治理。具体目标:
1.以创建“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为目标,科学优化交通组织,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三轮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充分发挥小街背巷的交通流疏导作用,搞好“微循环”。
2.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划线,力争做到科学、合理、规范、齐全。实施机非分离,做到各行其道。
3.全面整顿、规范城区停车场,依法加大对挪用、占用已建成停车场的整改、管理力度,科学设置临时占道停车场,规范停车秩序。
4.加强对出租车、客运车辆管理,使客运车辆在市区按照指定路线行驶,规范出租车行驶秩序,严禁随意停车、上下客,严禁超员、超速行驶,严禁在市区鸣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各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十)环境保护管理。主要解决城区大气质量差、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具体目标:
1.加强空气污染治理。规范燃煤锅炉排放、推行机械化道路保洁、加强车辆尾气污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确保大气质量达标。
2.加强城市污水治理。企业排污管理,实现达标排放;完成城区两个污水处理厂的提升改造,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理顺城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推进虞河下游污水处理厂建设,抓紧组织城西污水处理厂的调研论证。
3.建成区严禁新上污染严重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
(十一)农贸市场管理。主要解决占道市场、市场秩序乱、卫生差的问题。具体目标:
1.市场规范管理。划行归市清楚、亮照亮证经营、牌匾统一、物品上台、饮食入室、活禽入笼、水产入池、食品带罩、地面硬化、上下水道畅通、市场秩序井然。
2.禁止串街走巷叫卖,严禁市场外溢和店外经营。
3.做好早点摊位及夜市经营点的规范管理和卫生清洁,提高管理档次。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各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4月下旬-5月上旬)。市市政管理局牵头成立“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有关事宜,层层量化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