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解决道路保洁标准低、机械化程度不高、垃圾处理覆盖面仍有空白等问题。具体目标:
1.提升道路保洁质量标准。道路保洁标准普遍上调一级,主次干道全部执行Ι级标准、背街小巷执行Ⅱ级标准,全部实行“机吸+洒水+人工捡拾”的环卫保洁模式,定时进行路牙石洗刷,雨后进行道路冲刷,消除泥污现象。
2.推行机械化作业。按20万平方米燉标台配备机吸车辆,大幅提高机械化清吸率,消除清扫扬尘造成的“二次污染”。
3.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完成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医疗垃圾处理逐步向小型医疗机构、社区门诊延伸,争取年底前县级医院和乡镇医院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40%。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各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园林绿化管理。主要解决绿地养护标准不一、面上发展不平衡、社会绿化亟待提升等问题。具体目标:
1.全面开展“五无”整治。4月15日前市区绿地全部达到“无缺苗、无枯枝、无垃圾、无灰尘、无设施残缺”的标准。
2.加强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制定园林植物施肥细则,全面落实施肥强制标准,填补施肥管理空白;建立健全病虫害防控体系和反馈报告机制,做好美国白蛾、金叶女贞炭疽病及其他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全面精细修剪。按照盆景式、园艺化的标准,修剪范围由行道树扩展到花灌木和地被等全部苗木,率先把北海路打造成花木修剪样板路,并在城区全面推开。
4.继续开展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加大无偿供苗力度,做好社会绿化督查和技术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各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主要解决城市道路和配套设施维护不及时的问题。具体目标:
1.规范道路养护管理,道路破损随破随补,进一步完善井盖丢失快速更换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完好率。
2.加强污水、供水、燃气、各类线缆等地下管网,路灯、道路隔离栏、交通信号灯等各类地上标志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大巡视力度,及时养护维修,提高管网设施的完好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管理局、各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电业、通讯设施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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