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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投资建设工作加强督导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投资建设工作加强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投资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目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投资建设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紧扣市委、市政府“一三六三四”工作思路,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为中心,以加大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公共服务投入为重点,以项目带动为着力点,抓好项目策划储备、引进争取、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四个环节,建立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以项目促投入,以投入促调整、促转变、促发展,确保2009年投资项目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确保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督导内容和方式

  (一)督导内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市发改委2009年已下达的三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扩大内需调控资金项目等内容。

  (二)督导方式。市政府成立四个督导小组,采取座谈及现场查看的方式分片巡回督导。

  三、有关要求

  (一)各督导组每月到所督导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一次巡回督导,重点督导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开工、实施进度、手续完善情况,重点促开工、促进度、促实物工作量,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项目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三)各督导小组每月30日前将督导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采取的解决措施书面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促投入、抓项目的合力,确保“投资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市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各督导小组分工

二ΟΟ九年四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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