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筹建国家中部质量检测基地。利用我市现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资源优势,结合产业聚集区建设,积极论证、规划、建设国家中部质量检测基地。通过整合一批国家级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实现技术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检测水平。
4.建立质量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加强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各相关部门结合业务职能,每季度就工业产品、农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状况向政府常务会议通报一次,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进一步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
5.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让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保证质量安全和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工业企业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积极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工程建设企业要加快技术进步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落实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绿色环保体系措施,争创“鲁班”奖;进一步改造提升服务质量,引进现代经营方法和先进管理方法,加快推行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代表洛阳城市品位的现代化服务项目和服务企业。
6.大力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建立符合我市经济特点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导高端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外标准化活动,力争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倡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减少和消除我市进出口企业可能遇到的贸易技术壁垒。在我市服务业全面推行标准化,提高我市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提升洛阳城市品位。力争到2012年,全市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数量达到14个,主导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年制定国家标准30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达到10个。
7.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体系,启动“培育一批潜力企业、扶持一批规模企业、提升一批优势企业”的“三个一”工程。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出口带动作用,支持龙头出口企业自主创新;培育新的产业集群,扶持自主出口品牌;引导企业大力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科技含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高我市出口企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8.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建立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认可,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品的招商引资和行政许可;加大对能源类、节能类、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建立锅炉、电梯等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制度;加强环境检测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提高环境质量总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