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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意见
(洛政〔2009〕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洛阳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质取胜方针,紧密结合质量兴省战略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作为保障、社会参与为基础、共促经济大发展的质量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总体质量水平,早日实现“工业强市”目标,努力走在中原崛起的前列。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个别产品要达到国际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国前列,主导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新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广泛使用建筑节能材料;现代物流、金融、宾馆餐饮、保险、旅游、商贸、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打造一批服务品牌企业。

  到2020年,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适应国际竞争需要,主导产业的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地理区域优势明显,在全国城市经济总量排名位次明显提升。

  三、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根据质量兴省、质量立市要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振兴规划和当地实际,明确近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大力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和质量兴企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辖区内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和产业聚集区的政策支持、引导扶持等工作;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本辖区经济发展格局的快速形成。

  2.加大自主品牌扶持和培育力度。围绕大力发展“六大优势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产业的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核心技术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名牌带动作用,出台争创省级名牌产品奖励办法,促进中小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争取到2012年,实现全市中国名牌产品12个、中国驰名商标10个,省名牌产品60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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