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洛政办〔2009〕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水平,努力适应政务督查工作新要求,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全面贯彻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10月27日举办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主任及督查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2009年10月27日上午。
三、培训内容:政务督查的涵义、任务、方法、程序;督查工作的方法创新;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省市实事办理、项目例会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件、询问事项、暗访事项、建议提案督办及督查专报事项的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