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9〕13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自今年11月上旬以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给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局部地区受灾严重。为此,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下发了《
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5号)和《
关于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抓紧做好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303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我省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影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用煤、用电高峰期, 加上近期大雪、大雾、严寒等恶劣天气影响,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有关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煤电油气运和重要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要以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煤电油气运及重要物资供应保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超前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密切配合,针对可能出现的灾情和困难,研究制定扎实有效的应对预案和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迅速及时落实到位,把各类灾害天气和突发性矛盾的影响降到最 低限度,努力做到“保运输、保生产、保安全、保民生”,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巩固扩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形势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
二、精心组织好煤炭生产和供应工作。各煤炭企业要把电煤供应作为重中之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好煤炭生产和供应,确保省内电煤合同的足额兑现。省内煤炭企业特别是省属煤炭企业要储备相当于2天产量以上的煤炭资源量,做为省内应急调运量,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将根据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市场需求变化和煤炭供应情况进行应急调拨,各有关煤炭企业要积极优先给予资源供应保障,全力保障冬季居民供热取暖和发电用煤需求。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热电企业的管理,积极协调解决供热和发电用煤供应问题。经贸、质检、煤炭、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煤炭质量和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