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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贸粮局等十个部门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贸粮局等十个部门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发〔2009〕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贸粮局等十个部门《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九日

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实施意见
(市贸粮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

  为推进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规范化建设,促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机械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规范屠宰管理、提高屠宰质量、保障肉品安全,根据国务院2008年新修订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09〕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湖州实际,提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意见如下:
  一、规划实施目标
  在对原有屠宰场进行升级、改造、整合的基础上,促使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布局更趋科学合理,从而达到生猪屠宰秩序规范,城乡定点屠宰全覆盖,肉品质量安全得到提升和保障的目的。通过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推进企业升级改造等措施,到2011年,建立起与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加工设施较为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网络。
  二、规划原则
  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置应符合“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搞好定点布局。注重提高屠宰加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确保屠宰加工质量;在合理布局、严格标准的前提下,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努力实现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鼓励适度规模化生产,建立适应我市定点屠宰需求的生猪屠宰加工体系。
  (一)合理布局、适当集中。到2011年底前,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布局达到《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及消费水平和生猪产销等方面的因素,依据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场,全力推进经济与发展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二)有利流通、方便群众。利用现代流通网络,开展“放心肉”配送供应及当地养殖生猪收购服务。充分发挥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地理优势和辐射功能,通过开设“放心肉”批发市场(点)、“放心肉”专柜及生猪收购站(点),向居民提供放心、质优、安全的肉类,为当地生猪养殖户解决后顾之忧。
  三、规划要求
  根据新《条例》规定和《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以下原则规划设置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
  (一)湖州市中心城区(不包括吴兴区、湖州开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为1家中心屠宰厂(场),设施设备应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三星级(含)以上标准;南浔城区及三县所在地城区设置4家中心屠宰场,设施设备应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二星级(含)以上标准。
  (二)县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19家,设施设备应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一星级(含)以上标准。
  1.县区城区中心半径超过10公里且有专用鲜肉配送车辆的车程在30分钟以上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
  2.鼓励并提倡交通便利、人口比较密集的毗邻乡镇以片区的形式设置定点屠宰场,以整合屠宰资源,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现代流通网络,通过设置放心肉批发点、放心肉销售专柜等形式,扩大中心定点屠宰场对周边乡镇的肉品配送服务半径,满足周边地区放心肉的消费需求。凡是有能力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可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场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3.远离县区城区、人口较多、居住集中、周边交通较为便利的乡镇,根据客观需要,可设1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远离县区城区、人口较少、交通不便、难以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乡镇、农村和边远山区,根据客观需要,可设1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所屠宰的生猪产品仅限当地供应,具体供应区域由所在县区政府划定,报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对鲜肉需求量小的乡镇及农村,可按经济区域与其他乡镇联合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单独设点。
  (三)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的改建、扩建应符合城乡规划,达到新《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施设备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经各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可申报相应的星级屠宰场。
  四、规划布局
  (一)湖州市中心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为1家中心屠宰厂(场),设施设备应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三星级(含)以上标准,设在环渚工业园区。根据实际需要,湖州开发区设屠宰场1家,设在杨家埠镇。合计2家。
  (二)吴兴区(中心城区外所辖区域)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其中东林镇、埭溪镇各设1家,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吴兴区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3家,分别设在织里镇、晟舍(规划在河西村)、八里店镇戴山。合计5家。
  (三)南浔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5家,其中南浔镇1家,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重兆各设1家,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南浔区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6家,分别设在南浔镇马腰村、旧馆镇、善琏镇、石淙镇、千金镇、和孚镇李市村。合计11家。
  (四)德清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3家,其中武康镇设1家,设计要求达到三星级(含)以上;新市镇设1家,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钟管镇设1家,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
  (五)长兴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9家,其中县城区雉城镇设1个中心屠宰场,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和平镇、林城镇、泗安镇、煤山镇、虹星桥镇、李家巷镇、夹浦镇、洪桥镇各设1家,以上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县辖范围可设小型屠宰场点6家,分别设在白岘乡、水口乡、吴山乡、槐坎乡、小浦镇、吕山乡。合计15家。
  (六)安吉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其中县城区递铺镇设1个中心屠宰场,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梅溪镇、孝丰镇、良朋镇各设1家,以上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县辖范围可设小型屠宰场点5家,分别设在报福镇、章村镇、鄣吴镇、高禹镇、杭垓镇。合计9家。
  至2011年底,全市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5家,小型屠宰场点20家,合计45家。2011年底前关闭4家过渡生猪定点屠宰场。即现湖州市商业食品公司八里店肉类定点屠宰场、湖州市菱湖商业食品公司长超生猪定点屠宰场、湖州市南浔区善琏百鱼兜屠宰场、安吉县晓墅生猪定点屠宰场。
  五、现有屠宰场清理整顿实施计划
  1.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和浙江省设置规划要求的,重新确认定点屠宰资格,由市政府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给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5家定点屠宰加工厂(场)具体名单见附件。
  2.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和浙江省设置规划布局有关小型屠宰场点要求的,由市政府先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并办理工商登记。20家小型屠宰场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3.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但不符合浙江省设置规划数量布局要求的,按照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方式,由市政府先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但必须在2011年底前关闭。4家过渡定点屠宰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六、规划实施实施期限
  本规划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底止,由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编码批准号

序号县 区企 业 名 称定点屠宰编码   (商务部标准)定点屠宰政府批准号备注
1吴兴区湖州市商业食品有限公司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A28020101浙湖屠准字001号 
2吴兴区湖州市埭溪商业食品有限公司A28020102浙湖屠准字002号 
3吴兴区湖州吴兴东林生猪屠宰场A28020103浙湖屠准字003号 
4吴兴区湖州市商业食品有限公司杨家埠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A28020104浙湖屠准字004号 
5吴兴区湖州市商业食品有限公司织里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26号小型屠宰场
6吴兴区湖州吴兴晟舍生猪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27号小型屠宰场
7吴兴区湖州市城区戴山山前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28号小型屠宰场
8吴兴区湖州市商业食品公司八里店肉类定点屠宰场  三年内撤并
9南浔区湖州市南浔区商业食品有限公司A28020201浙湖屠准字005号 
10南浔区湖州市练市商业食品有限公司A28020202浙湖屠准字006号 
11南浔区湖州市双林商业食品有限公司A28020203浙湖屠准字007号 
12南浔区湖州市菱湖商业食品有限公司A28020204浙湖屠准字008号 
13南浔区湖州市南浔区重兆生猪定点屠宰场A28020205浙湖屠准字009号 
14南浔区湖州市菱湖商业食品有限公司石淙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29号小型屠宰场
15南浔区湖州南浔旧馆寺桥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0号小型屠宰场
16南浔区湖州市南浔区商业食品有限公司马腰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1号小型屠宰场
17南浔区湖州市南浔区善琏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2号小型屠宰场
18南浔区湖州市千金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3号小型屠宰场
19南浔区湖州市菱湖商业食品有限公司和孚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4号小型屠宰场
20南浔区湖州市菱湖商业食品有限公司长超生猪定点屠宰场  一年内撤并
21南浔区湖州市南浔区善琏百鱼兜屠宰场  三年内撤并
22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雉城屠宰场A28020301浙湖屠准字010号 
23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和平镇屠宰场A28020302浙湖屠准字011号 
24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林城镇屠宰场A28020303浙湖屠准字012号 
25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泗安镇屠宰场A28020304浙湖屠准字013号 
26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煤山镇屠宰场A28020305浙湖屠准字014号 
27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虹星桥镇屠宰场A28020306浙湖屠准字015号 
28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夹浦镇屠宰场A28020307浙湖屠准字016号 
29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李家巷镇屠宰场A28020308浙湖屠准字017号 
30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洪桥镇屠宰场A28020309浙湖屠准字018号 
31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小浦镇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5号小型屠宰场
32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白岘乡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6号小型屠宰场
33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吕山乡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7号小型屠宰场
34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吴山乡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8号小型屠宰场
35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水口乡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39号小型屠宰场
36长兴县长兴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槐坎乡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40号小型屠宰场
37德清县德清县丰盛食品有限公司A28020401浙湖屠准字019号 
38德清县德清县新盛食品有限公司A28020402浙湖屠准字020号 
39德清县德清县食品公司钟管食品分公司A28020403浙湖屠准字021号 
40安吉县安吉县递铺生猪定点屠宰场A28020501浙湖屠准字022号 
41安吉县安吉县梅溪生猪定点屠宰场A28020502浙湖屠准字023号与晓墅生猪屠宰场合并
42安吉县安吉县孝丰生猪定点屠宰场A28020503浙湖屠准字024号 
43安吉县安吉县良朋生猪定点屠宰场A28020504浙湖屠准字025号 
44安吉县安吉县报福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41号小型屠宰场
45安吉县安吉县章村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42号小型屠宰场
46安吉县安吉县高禹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43号小型屠宰场
47安吉县安吉县杭垓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44号小型屠宰场
48安吉县安吉县鄣吴生猪定点屠宰场暂不编码浙湖屠准字045号小型屠宰场
49安吉县安吉县晓墅生猪定点屠宰场  一年内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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