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构建以高技能人才为依托、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到2013年年底,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000万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示范区建设和技工院校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新机制,实行积极的技能人才激励措施,着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
二、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切实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指导和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有关劳动定额、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等劳动制度,妥善处理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以及实施关闭破产、改制重组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乡镇)和社区,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运转顺畅、协调有效、基础扎实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提升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
(三)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年度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及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资调整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参与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通过集体协商研究解决职工工资分配中的问题,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职工代表参与的企业工资分配决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