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泰政办发〔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善、市场化程度不够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建设和谐泰安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作为拉动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举措,摆到突出位置,明确工作目标,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健全完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老年事业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低保”、“五保”老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及时提供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加快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老年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养老服务机构,市财政将在省级财政扶持的基础上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利用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组织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改建养老服务机构。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示范试点,加快社区养老、卫生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拓展为老服务领域,丰富为老服务内容,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社区养老、医疗服务网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