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务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努力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这项工程的实施。要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要求,组织好学校资料收集和排查鉴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任务。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嘉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开展抗震加固、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舍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1.自2009年开始,3年内重点完成全市所有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抗震加固任务;2.对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迁建避险任务;3.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设施完成整改任务;4.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三、工作步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