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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

  为有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深化打造不欠薪城市品牌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2009〕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的目的
  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着对用人单位底数不清、信息不准和监察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因素制约着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影响了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由被动转为主动,由有限管理转为全面管理,由静态监控转变为动态实时监控,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全面建立劳动保障监管“区域成格、单位进格、职能到格、信息通格、人和责任监管落实到格”的扁平、高效的新型监察体制,使劳动保障监察实现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管,精细化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管理的内容
  各地要依托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区(村)社会事务站的社会事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协管员)网络队伍,建立以镇(街道)为工作单位的若干网格,对网格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法查验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确认其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同时,及时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全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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