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校舍防震抗灾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当地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改善安全现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使其达到当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气象和地质灾害要求,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2009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施工,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确保校舍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人为本,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出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单幢校舍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分步骤维修改造,做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中小学“211工程”项目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相结合。
(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