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快金融体制创新。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规范民间资金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开展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专利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积极实施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推广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创新农村住房(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贷款模式。规范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探索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开展再担保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部门: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省联社嘉兴办事处
10.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发展和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体制机制,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加快形成高效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加快旅游业培育体制机制创新,促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旅游局
(三)围绕关注民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改革。
11.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第三轮就业扶持政策,创新培训补助机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和开发,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强化失业治理和失业预警,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12.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接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健全完善临时社会救助办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先租后售、租售并举”改革试点。
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卫生局
13.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改革。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完善城镇教师支教农村制度,推广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有效模式。深化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大中职招生和专业设置统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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