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3月)。2010年3月初,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组进行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进行初验打分,为迎接国家有关部委的正式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创建人居环境奖的必要条件,对于充分利用宝贵的水资源,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泰安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任务量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责任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创建工作分工明确,协调一致,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凡硬件建设不达标的单位,要抓紧落实建设资金,限期完成达标任务。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督查,定期调度,对创建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创建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通过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建立城市节水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机制,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发展节水型经济,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
泰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部门(单位)职责分工表
分类
| 序号
|
指 标
| 有关标准及要求
| 职责分工
|
考核要求及标准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方法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基
本
条
件
| 1
| 法规制度
| 要求具有政府颁发的有关供水、节水、地下水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
|
| 查阅:1、市政府批准的《泰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泰安市城市节水管理办法》、《泰安市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节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奖惩制度有关文件;3、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有详细的资料。
| 市建设局
| 市财政局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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