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镇便民服务中心体制和机制。全面推行一个窗口或一站式审批服务,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和全程代理的审批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镇便民服务中心要配备专(兼)职行政审批代理员,有条件的村建立服务代理点。
(十五)加大权力下放力度。继续推进权力有序下放进程,细化完善新市镇“超收分成”、“规费全留”政策。加强对各镇工作指导、服务,做好放权后的工作对接。
(十六)加强市镇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调动市镇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其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培育现代新市镇提供组织保证。各县(市、区)要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统筹协调能力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市镇党政领导,并加强跟踪考核、培养。
五、加快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十七)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市、县(市、区)、市镇三级联动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失业调控和预警机制建设,健全对城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机制。在“两分两换”试点镇(街道)、村建立就业项目化运作机制,重点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和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的就业问题。稳步推进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工作。
(十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各类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提高村级服务站点覆盖面。切实保证对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小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效对接。
(十九)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制定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政策,使有失业风险的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享受对象、补助项目和资金使用规模等方面的政策,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二十)加强就业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与促进就业创业效果挂钩机制。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全面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在县(市)普遍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十一)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有地居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乡一体、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多形式支持有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加快推进“两分两换”试点镇(街道)、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十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长效筹资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