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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9〕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2009年嘉兴市新市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市镇培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积极培育现代新市镇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07〕36号),现就2009年我市新市镇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新市镇建设规划
  (一)调整完善“统分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和体系。按照城乡一体、市域一体的原则和统筹市域城乡规划的要求,调整完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加强其对市域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快建立起由市域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组成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二)完善镇、村建设规划。围绕培育“1640”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基础性节点的要求,加快部分县(市)并镇和撤镇改街道的研究和规划。统筹协调新市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两分两换”改革,确保三者有机结合。紧密结合“两分两换”改革,全面完成新市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1+X”村庄布点规划,镇规划建成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加快新市镇产业平台建设
  (三)提高市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两分两换”改革的机遇,开展市镇工业园区规划修编,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规划,提升市镇工业园区形象,实现市镇工业园区和其他平台间的统筹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形成不同能级平台之间优势互补的整合优势。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市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问题,提高市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
  (四)强化产业定位、培育产业集群。做好市镇工业园产业功能分区规划,并选择若干个工业园区作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试点。加强新市镇商贸服务区建设,加快新市镇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项目准入制度,严格项目环评制度,着力提高项目的土地产出率。
  (五)完善创业中心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中心内的孵化培育功能,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行业技术、产品检测、电子商务等中心,逐步形成用工、培训、融资、物流等综合服务平台。加大招商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资项目落户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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