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培训计划”。从今年开始,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高级技工院校将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对口招收同类专业学生,进一步强化技能训练,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技工院校要选择就业市场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好、能够稳定就业、适应经济发展和劳务输出需求,并能按照企业定单培训的专业(工种),作为“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培训计划”的首选专业(工种),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在制定教学计划和大纲时,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结合国家高级职业资格标准,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加大投入,增加实训设备,强化技能训练,全面推行专业课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为全市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各级财政部门要逐步加大技工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严格技工院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要积极实施“技能扶贫计划”,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专向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贫困生能够平等地享受技工教育。
各技工院校要健全招生就业工作机构,实行招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要认真研究解决生源问题,加强生源结构调整,实现以招收初中生为主向以招收高中生为主转变。要针对初、高中毕业生逐年减少的实际,在稳定市内生源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市外、省外招生,通过联合办学等形式,不断开拓外市、外省生源基地。在坚持学制教育的同时,积极参与“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努力承担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金蓝领”和技能扶贫等人员的技能培训。有条件的院校,要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一批掌握一定技能的农村建设专业人才,确保招生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技工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技工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发展技工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技工教育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分类指导,真正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技工教育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提高全社会对技工教育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营造重视技能培训、重视技工教育的良好氛围。技工院校要积极开展招生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将招生信息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为招收更多的优秀学员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