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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坝州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坝州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23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阿坝州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水平,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以下简称市场“三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领导、统一规划、多方投资、加强监管、分步实施”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实施市场建设标准化、市场管理制度化和市场行为规范化建设,规范市场举办、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行为,促进我州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市场“三化”工作,逐步建立环境优美、设施标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市场,全面有效监管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达到坐商归店、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商品归类、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熟食归室、水产进池、活禽进笼的要求。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马尔康滨河市场、马尔康综合市场、壤塘县民贸公司综合市场、红原县邛溪镇农贸综合市场、松潘县南街综合市场、九寨沟县新区综合市场、阿坝县综合市场、小金县供销社综合市场的“三化”工作; 2010年基本完成县城市场“三化”工作; 2011年完成重点乡镇、旅游集镇市场“三化”工作。

  三、组织保障

  成立以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阿坝州市场建设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阿坝州市场“三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商局,负责协调全州市场“三化”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卧龙管理局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全州市场“三化”工作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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