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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的通知


  一要抓紧建立台账。各县要按照“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要求,逐户核实今冬不能住进永久性住房的城乡群众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以户为单位抓紧建立台账。对因规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二次迁建的城乡群众,要细化台账内容,明确安全温暖过冬的具体途径、措施、办法,做到不漏掉一户涉及安全过冬的受灾群众,不漏掉一项可以和应该帮助群众安全过冬的措施。

  二要加快住房重建。各县要立足实际,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灾区城乡住房重建进度。重点要加大需二次迁建的城乡住房重建力度,千方百计解决重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能及早开工的及早开工、能提前竣工的提前竣工。要加强市政道路、供排水、垃圾处理及电力、供气、通信、广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入住率,让更多受灾群众在新房里过新年。

  三要落实帮扶政策。各县要全面落实城乡住房重建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特别要用好灾区困难农户住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落实好特殊党费帮扶政策,准确核定帮扶对象,及时兑现帮扶资金,做到执行政策严格、规范、不走样。要按锁定对象组织特困户申请重建贷款,并商请金融机构尽快安排贷款,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对农房重建贷款基本发放到位。

  四要开展对口帮建。各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口帮建活动。对需二次迁建的城乡住房中不能开工和无法完工的城乡贫困户,要确定干部具体联系,一对一地帮助他们解决建房中的具体困难,确保城乡特困户住房重建顺利推进。

  (二)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生活保障问题

  一要及时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对因地震灾害导致主要劳动力遇难和因地震灾害主要劳动力致残且无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在继续享受低保和五保的基础上,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3月止,省政府将按每户每月3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5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金。州县按50%的标准予以配套,其中,州级财政解决30%,各县和卧龙管理局自筹70%。各县、卧龙管理局要在全面清理、认真核定户数的基础上,抓紧建立特困户救助台账。坚持公示、公开制度,搞好配合对接工作,确保补助金及时顺利发放。

  二要细化抗寒保暖措施。各县要按照防雨、防风、防寒、防潮、防冻、防火的要求,逐村逐房进行拉网式检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对仍然要在活动板房或自建过渡房过冬的城乡居民,要通过加盖油毡、稻草、秸秆等方式铺筑屋顶,内衬彩条布、帆布等防雨材料,达到防雨保暖的要求;增加内墙衬贴,加钉或粘贴胶板、纤维板和塑料布等,达到密闭防风的要求;在保证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电热毯、取暖器等进行取暖。同时,各县要在11月底前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活动板房进行检修,保证满足过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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