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的通知
(阿委办〔2009〕139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特困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4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4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冬季,各县、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的部署,按照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冬春口粮、保卫生防疫和加强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应急储备的要求,扎实做好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的推进,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过冬保障能力得以增强。但应看到,今年以来我州多次遭受余震、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区部分群众特别是不能搬入永久性住房的城乡居民及异地搬迁的农户、因灾离乡的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御寒物资匮乏,安全温暖过冬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各县、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障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列上重要日程,及早安排落实,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县委、县人民政府是抓好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和特困户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紧落实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继续按照“四保一储备”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扎实做好御寒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储备、发放,把保障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地震灾区没有一名群众因冬挨饿受冻。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切实解决城乡住房重建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核查,目前,我州还不能住进永久性住房的受灾群众有4683户,其中:城镇受灾群众2979户,农村受灾群众1704户;在活动板房中过冬的有896户,通过租住、寄住、投亲靠友等其它方式过冬的有3787户;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有3437户,因规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需二次迁建的有1246户。各县、州直各部门要迅速行动,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房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