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参加第五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潍坊市参加第五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潍坊市参加第五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
商品交易会工作方案
由喀什地区行署、新疆外经贸厅、招商发展局主办,山东省发改委、中国驻巴基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大使馆商参处等15个单位联合协办的“第五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交会”),将于2009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新疆喀什科技文化广场举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65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与新疆自治区及中亚、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市政府决定组团参会。现就参会、参展有关准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团参展的意义
新疆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等国接壤,与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两个国家邻近,特别是喀什是一个“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地区,具有对中亚、南亚开放的地缘优势,同时喀什又是国家安排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的重点地区。因此,参加“喀交会”既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活动,也是我市应对金融危机挑战,面向新疆和中亚、南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参加“喀交会”工作,认真搞好发动,充分利用新疆及周边国家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优势,借助“喀交会”这一平台,有针对性地选择参会企业和参展产品,重点推选一批有实力、有参与资源开发意向、有投资合作愿望的企业和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参会的中外各方进行广泛交流洽谈,积极主动地搞好经贸合作项目的对接,力争签订一批经贸合作项目协议与合同。
二、参展的主要内容